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民生易贷平台办理乙方民生金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功能开通
- 1、甲方向民生易贷平台申请开通乙方民生金业务,并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开通民生金账户,办理民生金业务。
- 2、甲方开通民生金业务并在其本人的民生易贷账户中存入开展民生金交易所需的资金后,方可进行民生金实时买入、定期积存交易,在民生金账户黄金头寸范围内进行实时卖出。甲方按照自愿原则开展民生金交易操作,所使用的资金为本人自有的合法资金。
(二)主动申购赎回(又称实时买入、实时卖出)
- 1、甲方开通民生金业务后,有权使用民生易贷平台进行民生金主动申购赎回操作以及进行查询。
- 2、甲方进行买卖交易时,所输入或使用的所有信息必须与本人在民生易贷平台注册的信息相符,否则民生易贷将拒绝执行其交易指令,因操作失败造成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定期申购(又称定期积存)
甲方申请签约民生金定期申购交易,通过设置定期申购频率(如按日、按周、按月)、购买类型(按数量购买、按金额购买)和申购数量,乙方按此频率和设定的购买类型、申购数量定期自动为甲方申购黄金。定期积存日如遇到节假日自动顺延至本个定期申购周期内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节假日延续至定期申购周期内结束则本个定期申购周期内无申购交易。如遇客户在民生易贷平台账户资金不足,乙方拒绝即时履行申购黄金指令,直到客户补足资金。资金不足期间未能完成的定期申购不再补扣。甲方有权解约定期申购交易,乙方在甲方解约后不再为甲方自动申购黄金。
(四)民生金产品收益返还
民生金产品收益返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民生金账户黄金头寸按【日】计算返还收益。返还数量按照甲方持有的黄金头寸数量及持有天数每日按乙方指定的返还比例进行收益累加计算。乙方将在指定日期对甲方累加收益进行返还。
甲方民生金账户黄金头寸均享受乙方收益返还政策,实际返还比例以乙方交易规则及最新公告为准。甲方可根据个人投资需求,授权乙方对其民生金账户全部或部分的黄金头寸份额进行运用。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和授权,对其民生金头寸集中进行资产管理,根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甲方支付收益;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民生金产品资产。客户投资的“民生金”产品不同于存款,投资有风险,乙方不保证“民生金”产品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民生金”产品不会发生本金亏损。“民生金”产品具体交易信息详见产品民生金业务规则及民生金产品最新公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民生金报价,并按所报价格与甲方进行买卖。
- (二)乙方所有报价将根据市场变化而随时发生变更,最后的成交价格以乙方的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 (三)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更或暂停民生金的报价。
- (四)如遇法律法规、国家监管政策调整,或乙方内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需要,乙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甲方终止民生金业务。
- (五)乙方通过民生易贷平台为甲方提供黄金的买入、卖出、定期积存和资金划转记录的查询服务。
三、特别提示条款
(一)乙方免责条款
- 如因以下原因致使系统无法按时执行甲方提交的民生金交易指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1、甲方未开通民生金功能;
- 2、依本协议约定或乙方相关交易规则,甲方下达的资金转账指令和民生金买卖指令无效或失效;
- 3、因甲方民生易贷平台账户余额不足或民生金黄金头寸不足而引致买入或卖出交易不成功;
- 4、甲方民生易贷平台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已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扣划,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指令;
- 5、甲方民生易贷平台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存有争议、已被设置担保、已被挂失或已被止付;
- 6、甲方在乙方交易系统处于休市、闭市或报价暂停时下达交易指令;
- 7、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等因素造成乙方系统无法受理交易指令时,乙方暂停民生金报价与交易服务;
- 8、乙方执行交易指令将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或国家相关政策。
(二)若乙方因国家有关规定或自身内部管理需要对本协议所涉及民生金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乙方将通过民生易贷平台予以公告,公告调整的内容经公告期满即生效,并直接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甲方对此无异议。甲方如对调整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及时向乙方提出并通过民生易贷平台办理相应终止民生金业务的手续。
四、风险揭示条款
- 民生金面临以下风险类型:
- 1、政策风险:各种可能发生的国内外监管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均可能会对黄金投资和民生金产生影响;
- 2、价格风险:由于黄金等贵金属是具有金融属性的特殊商品,因此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等等,黄金的价格随时可能发生剧烈波动;
- 3、利率风险:利率变化可能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使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从而遭受损失。如果人民币利率在交易期限内大幅波动,交易收益将可能低于以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甚至可能遭受一定损失;
- 4、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现有的市场条件未能达成交易、不允许对与甲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平盘或者不能为甲方所持有的黄金头寸提供一个公平的报价而引发的风险,例如在暂停交易、极端市场条件、电信或电子系统失灵、不可抗力等情况下,流动性风险均可能发生,交易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 5、不可抗力风险: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以及停电、民生金业务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事件,都有可能会对交易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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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各种风险概述,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随着黄金价格的上涨和下跌,甲方可能面临潜在的收益或损失风险。甲方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所蕴涵的风险。甲方在办理民生金业务时,视为已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由于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甲方应自主判断选择投资策略并谨慎交易。
五、确认与保证
- (一)双方保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等有关机构关于民生金的相关管理规定和与民生金有关的法律、法规。
- (二)双方均确认本协议与《中国民生银行(民生易贷平台)民生金业务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内容均为双方民生金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甲方确认其对本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内容完全明白和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和《交易规则》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和
《交易规则》(包括乙方对其内容不定时进行的调整)之约束。双方均确认如
《交易规则》与本协议对同一事项规定不符的,以《交易规则》的规定为准。
-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传递其账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乙方有权利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上述资料予以使用,并遵循相关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四)甲方明白民生金具有一定风险性,除可获收益外,亦可能蒙受最高为全部投入资金的损失。甲方确认已充分认识到可能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
- (五)甲方确认乙方已就本协议中有关免除、限制乙方责任、乙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以及增加甲方义务、限制甲方权利的相关条款向甲方予以明确提示、解释和说明。
- (六)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买卖指令系根据自身判断作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并不依赖来自于乙方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通讯并不以此作为投资意见或建议。甲方确认,从乙方收到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通讯不会被视为对民生金预期效益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甲方参考,乙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 (七)若因通讯线路发生故障或乙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从而导致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各种方法使交易恢复正常。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 (八)甲方应妥善保管与民生金交易有关的账号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
-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二)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补充与终止
- (一)甲方可选择民生易贷官网网上签约形式,或登录民生易贷手机APP形式进行民生金产品签约。自甲方在电子协议上点击确认之日起协议生效。
- (二)甲方凡通过民生易贷网上签约和手机签约的,甲方通过该平台上述电子渠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点击确认等形式)均视为双方的可靠电子签名。
- (三)甲乙双方同意将乙方《交易规则》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四)甲方申请终止民生金业务且经乙方同意,或乙方书面通知或通过民生易贷平台公告通知甲方终止民生金业务后,本协议终止。